广州日报讯(记者章程 通讯员罗文君)广州一名男子下车时,因为车辆碰到高压电线,不幸遭电击身亡。这时,找保险公司理赔的话,应按第三者责任险赔偿40万元?还是按车上人员险标准仅需赔偿5万元?记者昨日获悉,天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死者在下车以后已完全脱离车体并与地面接触,北京治疗癫痫病哪家好已由车上人员转化为第三者,判决保险公司应按第三者的赔偿限额予以赔偿,即支付赔偿金 40万元。
脚落地 触电亡
2014年11月10日,广州某运输服务公司(以下简称“运输公司”)司机罗某驾车,由孙某带路行驶到河北省藁城市常安镇后营村时,孙某从副驾驶位准备下车指挥倒车,不料正好车顶挂上了高压电线,当孙某打开车门脚刚落地时,当场触电身亡。根据《法医学尸体检验报告》所述,孙某是因电击所致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依据藁城市公安局常安派出所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认定罗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发后,运输公司与死者孙某的家属达成协议,由运输公司一次性向孙某家属赔偿各种费用40万元,孙某家属不再向运输公司追究任何责任。
贵阳治疗癫痫病医院有哪些 焦点:死时在车内还是车外?
运输公司向孙某家属赔偿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事宜。运输公司认为,孙某的死亡是发生在下车之后,电流通过手部传达到脚部接通大地导电致死,如果在车内,由于轮胎的绝缘是不会死亡的。比如驾驶员罗某就因为没有下车着地逃过一劫,因此保险公司应在其投保的最高5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内进行赔偿。
对此,保险公司则辩称孙某的死亡是在驾驶时下车突然死亡的,理应按照车上人员进行赔付,保险公司按照车上人员险赔偿5万元即可。
双方因此产生争议,最后运输公司将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支付40万元保险金。
法院:死亡时已脱离车体
本案庭审中,孙某死亡是在车内还是车外成为争议焦点。
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在事故发生当时,车辆的车顶卡住高压电线,车辆整体导电,但由于轮胎是绝缘体,未与地面形成电流回路,故车上人员包括司机在内均未被电击。从尸检报告可知,死者的左足及右手被电击穿导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由此可以推断死者从副驾驶位置下车以后,脚部已接触地面,人脱离了车体,在关门的瞬间手部仍与车表面的导电体接触,高压电流与地面形成闭合回路而导致被电击穿死亡。
虽然在涉案车辆行驶过程中,死者属于被搭载人员,即车上人员,但在下车以后,死者已完全脱离车体并与地面接触,已由车上人员江苏癫痫病权威医院转长春有哪些治疗癫痫病医院化为第三者,因此保险公司应按第三者的赔偿限额予以赔偿。法院为此判决,保险公司应该向运输公司支付机动车辆保险赔偿金40万元。